哈投资讯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八十项之二:弘扬企业家精神 助力高质量发展

日期 : 2024-09-09

弘扬以厚植爱国情怀、弘扬创新精神、坚持诚信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拓展国际视野为内涵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打造“三位一体”综合体系,充分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调动广大领导干部积极性,鼓励集团“头雁”队伍带领企业迎难而上,实现主要经营指标的显著增长与扭亏增盈目标的坚实迈进。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弘扬企业家精神“硬根基”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读书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二是实施磐石计划,激发组织活力。全面构建“党建引领”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以“三抓三促”“四强四提四创”“星级党组织创建”等为抓手,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建立101个党员示范岗、130个党员责任区、68个党员先锋队,开展“支部立项、党员攻坚”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重点项目上奋发作为。三是细化党建考核,压实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年初签订党建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建工作的双重责任,通过定期述职评议、量化考核评分、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强化党建责任制的刚性执行。每半年组织一次党组织全覆盖调研,重点查看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阶段性重要任务等情况。深入生产一线和运营部开展督导检查,着力查摆干事创业精气神减退、工作作风不实、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对于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和个人,坚持精准施策、靶向治理,确保整改到位、成效显著。

 

二、鲜明实干导向,树牢弘扬企业家精神“风向标”

一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建立健全以业绩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打破传统观念束缚,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选拔优秀干部纳入哈投人才库动态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制定完善岗位说明书,通过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公开招聘、清理规范等有效措施,竞聘上岗325人,职级下调58人,公开招聘385人,依法清理40人。二是实行契约化管理模式,让“责权利对等,业绩论英雄”。结合行业特点及企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江海证券市场化选聘资产管理条线副总裁、金融产品部、创新投资部、机构创新融资部、资本市场部、企业融资部、分支机构总经理和多个业务团队共56人,悦采公司市场化选聘运营总监1人,供应链选聘优质团队3人。三是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让“奖励与贡献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对集团总部和权属企业员工绩效考核进行探索式创新,实行个人绩效与部门考核相挂钩,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的生动局面。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与企业经营效益、党建、安全、信访等指标相挂钩。其中,班子副职绩效薪酬根据企业评价系数与个人评价系数综合确定,企业评级越高,副职兑现高比例系数占比越多。引入强制分布机制,通过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职级升降、不胜任退出等情况的强制分布等措施,有效应用考核结果,真正做到考核有成效、奖罚有依据。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弘扬企业家精神“好氛围”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引导见贤思齐。大力开展“两优一先”等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微信公众号开设“哈投战队英雄谱”栏目,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集团内部涌现出的优秀企业家典型事迹,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先进标杆。在《哈投》杂志开设“卓越”专栏,刊载创新故事、管理经验和实践案例。依托“哈投宣讲团”开展线上宣讲、线下巡讲活动,通过生动讲述、互动交流等形式,让企业家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激励全体职工奋勇向前的强大动力。二是创新培训形式,提升能力本领。建设“哈投微党校”教育培训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学习平台。邀请省市专家学者及系统内优秀企业家开展专题授课,拓宽领导干部的视野,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和市场敏锐度。组建“哈投讲师团”,由内部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及资深管理者担任讲师,围绕企业管理、市场趋势、技术创新等核心议题,讲授定制化、实战化的培训课程。与省市内高校建立深度合作,着力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创新等工作,为集团培养更多具备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卸下思想包袱,鼓励轻装上阵。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制定《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界定容错范围,将因推进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等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且未违反党纪国法、未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纳入容错范畴,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晓容错政策,消除“怕出错、不敢为”的思想顾虑。

来自:哈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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